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与立法的衔接,8月14日下午,省局召开动员部署会,启动了《条例》配套规定的制定工作。宣庆生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政法处和相关处室以及合肥市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经会议研究,省局将在今年12月1日前陆续制定出台《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进一步细化监管要求,着力构建科学、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宣庆生副局长指出,《条例》的出台是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将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一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配套制度文件的重要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立法是总体制度设计。要更好地贯彻条例,有必要与立法衔接,制定相应的配套规定,这既是落实监管部门责任的体现,也是指导基层开展监管工作的现实需要。二要细化《条例》的监管规定。重点是推动责任机制的建立完善、明晰“三小”登记与备案流程、细化农村集体聚餐等管理要求。三要统筹做好配套规定的调研起草、宣传培训以及实施效果跟踪等工作。迅速启动配套规定制定工作,明确时间表,争取尽早出台。配套规定出台后,要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配套规定的宣传、解读等工作,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并密切关注配套规定的实施效果,对共性问题,及时予以解答、指导。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