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总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号)”,通告显示,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糖、调味品、饮料、速冻食品等6类食品5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其中酒类9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不合格产品情况为: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亚马逊(网站)销售的标称亳州市皖品酒厂生产的“龍韵貢酒(3年)”,酒精度检出值为48.1%vol。比标准规定(49.8%vol—51.8%vol)下限值低3.4%。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酒类不合格项目说明: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广西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浙江、广西等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内容附件: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内容附件: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