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6年第5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通告称: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12类食品组织了监督抽检。共抽检6类食品773批次样品。其中酒类29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2批次。
1、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1)台华星商贸有限公司天方超市分公司经销的芜湖曙光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浆米酒(生产日期/批号:2015/11/11)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2)萧县新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凤山生活馆经销的安徽紫晶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蓝特精品菠萝啤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6/29)酒精度不达标;
2、不合格项目说明:
酒精度:本次抽检有1批次酒类酒精度不合格。酒精度项目是衡量酒类制造工艺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能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水平,也是酒类的一个重要质量指标,能较大程度地影响口感和酒类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酒类企业本身的生产工艺水平低下,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
甜蜜素:本次抽检发现1批次酒类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甜味剂(甜蜜素)的情况。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是一种无营养甜味剂。甜蜜素作为甜味剂的一种可以用于面包、糕点、饼干、饮料、调味品等食品中。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内容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228-酒类
内容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8-酒类
来源:安徽省食药监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