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适应新形势,树立新形象,实现安徽酒业高质量大发展,本会特作如下承诺:
一、依法办理登记,提供的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主动公开协会年度工作报告、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遵纪守法,遵章守纪。
三、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民主议事机制、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机构,以及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自律机制。充分发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严格遵守章程、强化内部治理。
1.按规定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员大会,重大事项须按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并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及备案。
2.自觉维护员工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恪守非营利原则,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使用经费,不接受任何可能对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
四、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树立品牌形象。树立诚信自律,服务社会理念,公开社会组织的宗旨、业务范围、服务内容及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不乱收费、不搞价格垄断、不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五、建立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公开登记证书、章程、业务范围、机构设置、负责人及理事会成员名单信息。重大活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主动向会员公开,增加社会透明度和公信力,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开展诚信自律宣传教育,营造诚信自律的和谐氛围。塑造诚信品牌,拓展诚信服务内容,创新诚信服务方式,不断提升诚信服务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七、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始终把社会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组织公益性原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多做好事,多行善举,为构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做贡献。
承诺单位:安徽省酒业协会
201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