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6年第4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通告称: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7类食品组织了监督抽检。共抽检7类食品689批次样品。其中酒类66批次,合格64批次,不合格2批次。
1、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安徽朋聚乐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怀远县帝豪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禹液贡珍藏(生产日期/批号:2012/12/7)、白酒禹液贡(生产日期/批号:2012/5/10)均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糖精钠。
2、不合格项目说明:甜味剂
本次抽检发现2组酒类甜味剂不合格。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白酒产品标准规定,白酒中不允许添加甜味剂。而甜蜜素、糖精钠都是人工生产的甜味剂。在白酒添加甜味剂可增加产品的口感,也可能是由于其他原辅料使用不当带入。
安徽食药监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内容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123-酒类
内容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23-酒类
来源:安徽省食药监局官网http://xxgk.ada.gov.cn/gkml/zlgg/shipin/2016/11/571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