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果及其制品、酒类、糖果及可可制品等3类食品3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其中,抽检酒类13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包括白酒、葡萄酒、啤酒、配制酒和黄酒。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葡萄酒》(GB 15037-2006)、《啤酒》(GB 4927-200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等重金属、二氧化硫、氰化物等其他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品质指标等24个指标。
其中涉及我省古井、迎驾、口子窖、金种子、古南丰五家酒厂的17批次抽检产品,具体抽检信息见附件:
内容附件: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安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