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 “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关键节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深化监管体制改革为抓手,助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一、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
体制是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权责关系等组织制度的总称,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通过整合职能、下沉资源、强化监管,旨在构建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然而出于种种原因,许多地方将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成建制整合为市场监管局。这一做法表面上增加了人力、物力、财力等监管资源,实际监管能力却并未提升。尤其是专业监管被综合执法冲淡后,全国查处的食品药品案件数量出现下降,这与问题导向的监管理念相去甚远。 二、打造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我国是食品产业大国而非强国,农业和食品工业基础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全国有约1200万获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但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大产业和弱监管的结构性矛盾突出。监管的实际效果多依赖监管经验,缺乏技术含量高、靶向性强的专业手段,一些系统性风险和跨领域问题难以被发现。笔者分析了三个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检查工作构成,其中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占30%,各类专项检查占35%,处理投诉举报占10%,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占25%。由于工作精力所限,日常监督检查往往难以开展深入细致全面的排查,发现的风险主要集中在证照、进货查验、标签标识、保质期等面上的问题,而非法添加、微生物超标等关键风险点则容易被忽略。 三、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制度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应当从“产”“管”两个方面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制度,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作者: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博士 胡颖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