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安徽省酒业协会将举办致敬改革开放40周年暨2018安徽酒业博览会活动,并对为促进安徽酒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个人、产品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全省酒业生产企业,但必须是省酒协会员,且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加省酒协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评选表彰奖项及条件
(一)安徽酒业“领军企业”奖
条件:
1、企业在我省及全国酒行业影响较大;白酒企业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上交税收4亿元以上;啤酒企业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上交税收1亿元以上;黄酒企业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
2、在行业发展中具有标杆、带动作用;
3、为推动我省及中国酒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4、遵纪守法;
5、积极履行社会义务,切实践行社会责任。
(二)安徽酒业“杰出企业”奖
条件:
1、企业在我省及全国酒行业有一定影响,白酒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亿元以上,上交税收1亿元以上;啤酒企业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
2、发展基础良好,发展潜力很大;
3、始终保持创新精神,业绩良好;
4、遵纪守法;
5、积极履行社会义务,切实践行社会责任。
(三)安徽酒业“优秀企业”奖
条件:
1、企业有一定的知名度;白酒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
2、发展基础和条件良好。
3、有创新精神,业绩良好。
4、遵纪守法;
5、践行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
四、安徽酒业“十大酿酒大师”奖
条件:
1、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能力,技艺精湛,具有高级职业资格;
2、在全国酒类行业大赛中获得相关奖项;
3、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4、具有创新精神,为促进行业进步,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五)安徽酒业“十大酿酒工匠”奖
条件:
1、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高超的技艺,具有高级职业资格;
2、在全国或全省酒行业大赛中获得相关奖项;
3、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4、具有创新精神,为行业进步和企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六)安徽酒业“十大经典产品”奖
条件:
1、产品创新历史5年以上,信誉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2、单品销售1亿元以上,保持一定的增长率;
3、产品销售范围不少于3个省(市);
4、包装传统,简约环保。
(七)安徽酒业“十大优秀产品”奖
条件:
1、产品信誉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单品销售额占本企业销售收入比重大,具保持一定的增长率。
3、产品销售省内外,省内销售不少于5个县(市);
4、包装精美,简约环保。
三、评选办法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媒体公示的程序进行评选。
申报企业要认真填写《安徽省酒类行业表彰奖励申报表》,填写时字迹清楚、整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于11月20日前报至安徽省酒业协会,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省酒协邮箱(ahjx.01@163.com)。
四、表彰奖励
奖牌、奖杯、证书和现金。 十大酿酒大师3000元/人,十大酿酒工匠2000元/人。
联系人:杨海红15955185411。
附件:安徽省酒类行业表彰奖励申报表
安徽省酒业协会
2018年10月25日
安徽省酒类行业表彰奖励申报表